目前分類:學術報告 (5)
- Jun 03 Tue 2008 00:37
行政法期末考重點整理筆記
- Jun 02 Mon 2008 22:12
民法債總作業作答技巧原型
九十六學年度第二學期民法債總期中作業案例
家住台中之已成年靜宜大學學生甲至學校附近的乙電腦公司,欲訂購最新款的Sony筆記型電腦,惟因新成立的中科園區大量採購而使乙公司無存貨,經與台北的協力廠商丙公司聯繫,確認丙尚有一台Sony同型電腦,由於丙先前積欠乙貨款八萬元,乙同意丙以該台電腦抵充債務,甲亦同意向乙購買後,由丙直接將電腦送至台中家中;丙委由丁黑貓宅配公司運送至甲家中,途中卻因車禍而致電腦全毀。請問當事人之法律關係為何?
- Apr 16 Mon 2007 20:03
考英檢才能選總統?不符比例原則
- Jan 17 Wed 2007 22:38
刑法期末考第3題
Q3:某甲於民88年故意為某一行為,該行為行為客體為行政規章依法明定為某A法條犯罪類型所規定之行為客體態樣之ㄧ,從而某甲之行為,依A法條,係構成要件該當。按A法條之規定,觸犯該法條之犯罪行為,應科處二年以上,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民90年,該行政規章以社會變遷為由,更改行政規章,使某甲行為不再屬於A法條犯罪類型之行為態樣之ㄧ。某甲於民94年初因前述之行為為警所獲,依法起訴。同年,立法院三讀通過A法條之修正案,同年七月一日生效。新法條中明定行為態樣,取消授權行政規章之規定。某甲之行為該當新法犯罪成立構成要件之規定,依新法,該犯罪應科處六月以上,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某甲之案件,於九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宣判,試問針對某甲行為所應科處刑期的範圍為何?其理由何在,試申述之!
A:
- Oct 17 Tue 2006 16:49
歷史報告第一章 歷史與生活
歷史報告 第一章 歷史與生活 作者:興國管理學院 財法ㄧa 賴建安
ㄧ、課文摘要:
生活可分為日常生活和職業生活。歷史常由生活中可以看出來,包括食衣住行育樂等生活情形。歷史並不是只在教科書上才會出現。他和我們生活密不可分的。歷史不是ㄧ成不變,它可以經由時間、地域上人們的接觸交流而產生改變。看歷史劇、遊古蹟,是人們的娛樂方式之ㄧ。但這些人並不是歷史系的,可見一般人還是對歷史有所喜好。人們只要耐心的去嚐試接受日常生活的瑣事,就能體悟到歷史的樂趣。